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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7-10-11   文章来源:宗教处

  

  10月10日下午,市民宗局、市宗教研究会组织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交流会,学习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市民宗局有关领导、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杭州5个市级宗教团体和杭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秘书长(总干事)以上负责人30余人参加学习会。会议由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国强主持。会上,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芳源传达了市民宗局《关于制定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交流例会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根松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学习会上,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陶胜围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从《条例》修订的背景,《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准确把握和解读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等方面内容,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堂深入浅出的培训。

  各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围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纷纷谈了学习体会,并就如何学好《条例》,如何更好的贯彻《条例》提了看法。

  邵根松指出,制定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交流例会制度意义深远,他要求市各宗教团体负责人持续抓好学习制度的落实,要把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交流会打造成宗教界人士交流工作的平台、展示才华的窗口、促进和谐的载体和提升能力的抓手。邵根松高度评价了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深刻认识,要求我市宗教界持续深入的抓好《条例》学习,并自觉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针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问题,邵根松就下一步如何把《条例》的学习拓展延伸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如何把《条例》切实贯彻到宗教工作实际当中,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

  会上,邵根松还就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市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提出了细致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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