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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时间:2017-09-20   文章来源:萧山区民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场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9月19日,萧山区民宗局组织基督教协会常委以上人员和参加基督教协会的各场所负责人50余人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培训会专门邀请了省民宗委政法处郭家明副处长,就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郭家明副处长首先对新旧《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对比分析,随后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中的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要求宗教界代表人士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的正确方向,保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同行;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与会宗教界人士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既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宗教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区民宗局将继续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和内涵传达到全区宗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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